湖南省教育厅16日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适当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完成好2020年“专升本”扩招任务。
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高校实际情况,对原有“专升本”政策做适当调整,采取以下措施确保适当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落到实处。
2020年举办“专升本”教育的本科高校范围为全省省属本科高校(不含湖南师范大学)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接收院校”)。独立学院的母体高校对独立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2020年推荐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的本专科院校(以下简称“推荐院校”)推荐比例,由原来可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20%扩大到可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4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若排名前4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可按条件依次递补。
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具有“专升本”推荐免试资格,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其就读学校签约的“接收院校”对应专业学习,不占用当年“专升本”推荐指标和录取计划。如学生就读专业“推荐院校”未与“接收院校”签约的,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可以进入双方已签约的相近专业就读。
高职专科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并复学的应届毕业生,在推荐条件上与本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被“接收院校”录取的,实行计划单列,不占用“接收院校”当年“专升本”录取计划。其中,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的本科学校对应专业学习。
每位学生只能报考1所“接收院校”。5月1日—10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须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为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