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军校从地方上只招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而军校从部队招生是要参加军内高考,要求高中文化水平、服役满一年、不超过22周岁的优秀士兵,经过组织推荐。
军校的招生的标准: 我国青年体格状况较前十年有了较大变化,男性平均身高174厘米,女性平均身高163厘米。因此,新修订《标准》将身长标准在原基础上做了适当调整,要求男性在162厘米以上,女性在160厘米以上。但考虑到实际情况,边远地区及少数民族男性学员身长可放宽至160厘米,女性学员可放宽至158厘米。 体重标准有上限 原《标准》中,体重只有下限,没有上限,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合格”,难以量化。新修订《标准》设定了“标准体重=(身长-110)公斤”,并规定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一般扁平足可视为合格 一般扁平足不影响行军及训练,所以新修订《标准》改为“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不合格。
男青年为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对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只要本人自愿参军的,可放宽到23岁。为适应部队建设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满17岁的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根据部队建设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
招收士官的对象,必须是经过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培训合格且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应专业的男性公民。其基本条件是:(1)政治审查、身体检查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和身体条件;(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招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招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3)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部队特别需要并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7周岁。比原规定缩小了年龄段,原规定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部队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