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专题会议研究同意,长治高新区管委会拟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专业及名额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岗位共10名,其中:建筑学类专业2名,经济学类专业2名,金融学类专业2名,工业工程类专业3名,法学类专业1名。二、引进人才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全国“双一流”高校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含山西大学);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学位不受限制;以上学历要求中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引进资格;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7.国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社会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本市范围内已就业的人才,不在此次引进计划中);8.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试用期及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6)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中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三、工作程序
1.报名(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考生可将报名资料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到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22日,逾期不再受理。(3)报名要求: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对口,不得兼报、改报。报名人员要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填写《长治高新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所填信息及提交的报名资料要线)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学信网和学位网在线验证报告(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3)信息查询:报名人员可于公告发布后通过长治高新区门户网站()对整个引进工作环节进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2.资格审查(1)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长治高新区门户网站发布,报名人员请随时关注。(2)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谈。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招聘机构负责实施,具体负责面试试题的确定、面试考官的邀请以及评分标准的制定等。以上各专业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5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达到6人及以上时,面试前加试笔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前5位的进入面试环节。如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环节。4.考察考核建筑学类、经济学类、金融学类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前2位,工业工程类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前3位,法学类专业排名第1位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查看政治能力、品德修养、专业水平、遵纪守法、综合素质等方面,并对个人档案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如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相关程序进行考察。5.体检(1)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按有关程序进行考察和体检。(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6.聘用审批综合各方面考察考核结果,经高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将初步人选名单报长治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专题会议研究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关人才待遇。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7.薪酬待遇此次引进人才的编制、人事管理及经费来源按照《长治市编制周转池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四、纪律与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技术总监:2名二、选聘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5、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国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6、具有5年以上大型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7、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8、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资质的人员优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考生可将报名资料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到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22日,逾期不再受理。3、报名要求:(1)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填写《长治高新区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红底证件照4张、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信息查询:报名人员可于公告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长治高新区门户网站,对已进行的选聘工作环节进行查询。(二)资格审查1、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长治高新区门户网站发布,报名人员请随时关注。2、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三)面试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拟聘岗位比例达到3:1即可进行面试,不达3:1取消该职位。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履职业绩评价、从业经历和实践、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等。3、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长治高新区门户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四)体检和考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不唯分取人。(五)公示拟聘用人员经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报市人社局、商务局审核,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在长治高新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六)聘用1、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高新区管委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及履职目标合同,聘期三年。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享受所任职位薪酬待遇。3、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由市人社局、商务局对任期履职目标合同进行审核把关,由市商务局及高新区管委会共同对选聘人员进行年度及聘期目标考核。4、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七)薪酬待遇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比照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工资标准发放薪酬、绩效及各项福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聘任人员原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人事编制手续转入高新区,保留本人原档案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