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布2019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院校名单
多彩湖北网讯 5月30日,湖北省教育厅网站发布通知,从今年起决定实施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并将经各地审核合格的我省2019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学校和专业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人数的20%确定)。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对孤残、革命烈士、因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及农村计生家庭、复员子女学生、留守未成年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业升学两不误”。中职(技工)学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也可以升入高等学校继续深造。升学政策详见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黔教职成发〔2019〕53号)和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8〕30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