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或以上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或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